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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成招学员管理规定

作者:成教学院时间:2008-05-27

学籍管理

一、凡经教育招生部门批准,学校录取的学生,必须持录取通知和有关证明,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,需凭工作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入学,但不得超过三天,无故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二、按时参加学习和考试,缺考、考试不及格或考试作弊的,来期参加补考。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及格,发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专科(函授)毕业证书。

 

行为规范

一、上课  参加面授的学员必须按照班主任编定的座位入座上课,不得擅自更换。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,不做与课堂无关、不尊重老师、不利于课堂教学的事情。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对于无故旷课的学员,任课老师有权按旷课节数和科目总课时的比例扣学科分,缺课时数达到学科总时数三分之一的,学科考试不计成绩的,必须重修。

二、请假  面授期间,一般不得请假,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,须持单位证明或医院证明向班主任请病事假,但原则上不得影响学习效果和科目考试。

三、卫生  各位学员应在班干部的统一安排下,轮流打扫教师卫生,为课堂教学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。

四、学员在面授期间不行外出游泳,违者后果自负。

 

寝室管理

一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在指定的宿舍和床位就寝,严禁私自留宿客人,早晨起床后,及时清理内务、出寝。

二、寝室成员应在寝室长的同意安排下轮流打扫寝室卫生,要求地板清洁,日常用品摆放整齐,鞋子上架。

三、严禁打牌赌钱、打架斗殴、私接电源、烧煮食物等恶性行为在寝室发生。

四、节约水电,爱护公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