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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成招班班主任工作条例

作者:成教学院时间:2008-05-27

一、设置与管理

   每个教学班设班主任一名,安排有能力、热爱成教事业的教师担任。成招班主任的选聘和管理工作,归口站点单位或具体承担教学工作的系部。班主任老师不尽职责,工作效果差,学员负面反映大的,教学单位应及时换聘其它优秀教师担任。

二、目标与职责

班主任的工作目标:在对学员三年的面授时间里,着眼于学员的思想观念、职业道德、职业素质的良性发展,促进学员文化知识与学习能力的全面提高,成为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人才。

职责:

1、认真制定班级工作计划,在开学前一周交系部或教学站点;

2、教材、教学资料的领取与发放;

3、尽快熟悉学员情况,对他们的家庭、生活、个性、思想有较为全面的了解。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班级领导班子,形成班级工作的组织核心。

4、班主任应当和任课老师密切合作,通过课余谈话和课堂教学,使学员明确学习目的,认真学习,形成良好的学风。

5、班主任应当每天到班下寝了解情况,指导和参与本班日常工作管理,以学员管理有关规定的的要求进行纪律行为日考核,建立考核登记制度。根据学习成绩和纪律考核情况每期评选优秀学员一次,比例为10%。学员毕业时,评选优秀毕业生,比例为15%

6、关心学员的学习生活,对于学员提出的问题,应当尽力解决,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当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协助解决。

7、组织行当的文娱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。

8、及时总路线一期班级工作情况,如实填写学习鉴定,各单位领导局面汇报面授期间的工作情况。

三、考核、评价与待遇

1、按期发给班主任津贴。

2、每期面授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,比例为25%,发给证书和资金。年终评定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。

3、评定依据:①班级纪律日行为考核情况,尢以上课情况为重;②任课老师、学员的反映,学员的意见可用学习结束时在全体学员中进行民意调查的形式收集;③计划、总结的完成,下班、下寝、到会情况的记载。